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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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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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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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部分
(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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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人員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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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中具有地質調查與礦產勘查高級工程師職稱、具有水工環地質高級工程師職稱、具有物探高級工程師職稱的,每具有一個職稱的得 2 分,最高得6分。
本項滿分6分。(提供項目組成員在本單位自本項目投標截止日起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繳納社保證明、職稱證書,復印件裝訂在標書內,原件帶至開標現場審查。(注:同一人員可累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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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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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編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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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項目的總體思路編制是否合理、可靠。優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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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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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項目的理解是否透徹,綜合指標是否應用得當。優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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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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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方案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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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實物工作量布置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優秀:6-4分,良好:4-2分,一般: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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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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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實物工作是否全面,有否采用先進勘探技術手段。優秀:6-4分,良好:4-2分,一般: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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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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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依據的地質資料是否充分且切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優秀:8-5分,良好:5-2分,一般: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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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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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穩定邊坡的力學驗算模式是否合理。優秀: 8-5分,良好:5-2分,一般: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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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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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是否科學合理。優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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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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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是否健全合理。優秀:2分,良好:1分,一般: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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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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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諾是否。優秀:2分,良好:1分,一般: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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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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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議及建議合理可行的。優秀:2分,良好:1分,一般: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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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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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分
(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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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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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完成過礦山水文地質勘查業績的,每提供一份業績合同得2分,累計不超過4分。
(2)投標人完成過合同金額不小于50萬元的巖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質災害勘查、治理設計業績的,每提供一份業績合同得2分,累計不超過4分。
(3)投標人完成過高邊(滑)坡勘查、治理設計業績的,每提供一份業績合同得2分,累計不超過4分。
(4)投標人完成過的地質災害勘查、治理設計或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等地災項目獲得省級及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頒發獎項的,每提供一份業績合同及獲獎證書得2分,累計不超過6分。
本項滿分18分。注: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裝訂在標書內,原件帶至開標現場審查。(第(4)項與(1)、(2)、(3)項可重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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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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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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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每提供一份國家級地質勘察功勛單位或模范地勘單位或文明(優秀)單位榮譽稱號的,加2分,每提供一份省級地質勘察功勛單位或模范地勘單位或文明(優秀)榮譽稱號的,加1分,最多得4分;
(2)投標人每提供一份國家級地質勘查方面榮譽證書的,加2分,每提供一份省級地質勘查方面榮譽證書的,加1分,最多得4分;
本項滿分8分。注:提供榮譽證書復印件裝訂在標書內,原件帶至開標現場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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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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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部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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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各投標人的最終有效投標報價,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最終有效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25分。其它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25(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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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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