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少數投標人提出的疑問,作如下回復:
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中提供審計機關委托合同或任務分派單、審計報告或廣德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50萬元以內)建設單位自行委托審計備案表、審核報告等證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備案表的,則備案表必須有審計機關蓋章,時間以審計報告時間或備案表時間為準。
疑問如下:
1、若無審計機關委托合同或任務分派單、審計報告,提供審計機關蓋章確認的項目證明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2、提供超過50萬元的審計業績是否可以?
答:可以。
3、審核報告是否指提供審查定案表,如不是指提供審查定案表,是指提供什么審核報告。
答:不是指提供審查定案表,是指造價審核單位接受審計部門委托提供給審計部門的審核結果報告(文字報告)。
廣德縣招投標中心
201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