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陵縣利民路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及標牌采購項目》項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標人:
現就“南陵縣利民路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及標牌采購項目”招標文件(招標編號:南采貨(書)[2014]第134號)中的有關問題做如下修改:
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條(P4頁)一包的質保期修改為三年。
2、二包中技術參數P20與P36尺寸不一致的以P20頁為準。
3、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南陵縣政府招標采購代理處
2014年12月4日
Copyright©2014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備05004986號-1 客服電話:0551-62220159 0551-622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