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銅陵廣播電視臺廣播電視總控系統及網絡安全信息化建設項目(含四個包)(四標段)的補充公告2
各投標人:
1、刪除招標文件評分辦法有效性審查中第9條及第10條的條款描述。
2、本項目評標辦法中同類業績中原描述為 “投標文件需提供合同及驗收報告,同時需在文件附業績使用方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合同原件中標后核查”的字樣,現修改為“投標文件需提供合同及驗收報告復印件或掃描件,同時需在投標文件中附業績采購人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合同原件中標后核查”。
3、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說明。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銅陵市廣播電視臺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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