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現安全事故將暫停投標 |
發布日期:2014-03-26 |
(記者高金花)違法分包或未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不誠信企業,將受到嚴厲處罰!昨日,廣州市水務局發布《廣州市水務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誠信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發生較大以上質量或安全事故的企業,2年內暫停其在本市參與水務工程投標活動。
評價結果將對外公示
《辦法》規定設計企業的市場行為評價周期為十五天以內。誠信評價由市場行為評價、質量管理評價和履約評價組成,其中市場行為評價權重20%,設計質量管理評價占60%,履約評價占20%。
最終相應年度勘察、設計企業的誠信評價總分將分類進行排名,且將在系統首頁對外公示。
嚴禁業務轉包或違法分包
《辦法》針對企業有不良行為的“打分”提出了細致規定。被紀檢、監察、檢察部門認定有行賄行為的,自查實之日起2年內其市場行為評價得分為零。有行賄罪記錄的,自判決生效之日起2年內暫停該勘察、設計企業在廣州市參與水務工程投標活動。
此外,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業務的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承攬業務的,自查實之日起一年內其市場行為評價得分為零。
《辦法》還提出,將承攬的業務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以及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設計等都屬于不誠信的表現,企業履約評價以零分計算。
該誠信評價結果非常重要。未來,水務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時,誠信評價得分占投標人評標得分權重的20%。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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