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小額零星項目招標工作效率,加強小型零星項目管理,保證項目質量,近日,縣公管局出臺了《肥西縣小額零星項目招標操作細則》,同時廢止了《肥西縣招標投標中心小額零星工程招標簡易操作實施細則》。
新《細則》共有8章22條。第一章為總則,第1條至第4條主要包括法律法規依據、適用范圍、限額標準、組庫方式及要求等內容。第二章為項目受理,要求交易中心對照小額零星項目受理條件,認真審查招標人提供的資料,對項目進行符合性審查,受理后根據項目特征,排定項目時間計劃,并按照項目辦理程序運行。第三章為編制清單及控制價,第6條至第7條主要包括小額零星項目(服務類項目除外)清單及控制價編制要求,責任主體及工程、服務、特殊三類項目發包價確認方式等內容。第四章為發布公告,第8條至第11條主要包括搖號公告發布的平臺、主要內容、搖號的輪次設定、放棄搖號及有關處罰規定、搖號通知時限等內容。第五章為現場搖號,第12條至第15條主要包括現場搖號的監督管理、特殊項目的搖號監督、搖號程序安排等內容。第六章為中標單位確定,規定項目搖號后,預中標單位現場領取圖紙、工程量清單和標底,并于3個工作日內核算確認項目造價,若誤差超過±3%,需重新組織搖號。并指出項目中標結果公告發布后,交易中心發放通知書發。第七章為中標單位管理,第17條至第21條,中標單位無故放棄中標資格的相關處罰規定、履約監管、申請暫停搖號的方式、強化定點庫動態管理有關規定等內容。第八章為附則,指出《細則》執行的有效期限。
該《細則》的出臺,進一步細化了對我縣小額零星項目招標、中標及履約等全程的管理,是提高項目工程質量,規范定點庫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