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合肥先進經驗
努力提升服務和管理水平
桐城市公管局 蘇保國
日前,桐城市公管局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號召,赴合肥市公管局學習考察。此次赴合肥開展的學習考察活動,組織有序、安排緊湊,學習內容豐富多樣,讓我們開闊了眼界,收獲了知識,增進了友誼,為我們下一步開展工作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2016年全年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各類項目9180個,成交金額2562億元,較2015年增長1349億元,節約和增值資金1358億元。其中:完成省級項目2191個,成交金額435億元,同比增長365億元,增幅524%;土地市場交易延續爆發式增長格局,全年成交177宗,成交金額1154億元,同比增長654億元,增值率達211%;市本級建設工程項目成交693億元,同比增長335億元,軌道交通2、3號線建設、引江濟淮工程、合安鐵路等重大項目順利完成交易。
在2016(第三屆)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年會上,合肥市公管局、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別榮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十佳監管機構”、“全國十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榮譽稱號。該局的先進經驗給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指導作用: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一、公共資源交易合肥模式的亮點
(一)突出創新,高起點構建系統規則
考察中我們發現,近年來,合肥市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開展了積極有效的改革和探索,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宗旨,以“高點定位、系統發展”為目標,以“制度、規則、規范、科技、監管”的“五大體系”建設構建形成了公共資源交易事業發展的“制高點”。
一是構建制度體系建設“制高點”。2013年5月1日,全國首部公共資源交易地方性立法——《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出臺。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以“全國首部地方性立法”為核心,以“市級政策+部門文件+內部規章”為配套,以“知識問答+手冊讀本”為載體,構建了較為完備的公共資源交易的制度體系。通過地方立法,明確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四個統一”的管理體系、剛性的業務程序和交易規則。
二是構建交易規則體系建設“制高點”。合肥公共資源交易拓寬定點庫使用、創新完善評標方式、優化評標辦法,建立統一完善的省市縣三級一體化交易規則體系。以“資源共享、平臺共建、服務共管、效益共贏”的原則,探索建立信息發布、咨詢服務、評標專家庫、信用評價、投訴受理、監督管理等“六統一”的規則運行機制,推進了省市縣三級一體平臺聯建機制建設。
三是構建標準化體系建設“制高點”。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系統總結招投標改革以來的實踐經驗,探索建立了“項目操作、運行模式、服務規范、質量評價、考核監督、電子政務、形象標識、日常管理”等八個方面的標準化體系。國家標準化委員會負責人指出,合肥的標準化建設為國內公共資源交易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可借鑒的樣本。
四是構建信息化體系應用“制高點”。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以信息科技的系統應用強力支撐事業發展。積極推進信息交易系統改造升級,加大以大數據和桌面云支撐的信息化系統應用,使信息化水平居于全國同行業領先水平,有效支撐了網上全流程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產權交易電子競價等“互聯網+”交易功能。
五是構建監督體系建設“制高點”。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構建了“標前+標中+標后”全程化和“體內+體外+社會”立體式的監管體系,建立了從項目立項到實施乃至驗收全過程嚴格管理的工作模式,各階段均有明確的責任主體,又形成了成果銜接、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監管,全方位打造陽光市場
公共資源交易是社會關注度極高的領域,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關鍵就是能否實現有效的監督管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有力地維護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公信力,讓公共資源交易在陽光下進行。
一是建立了重大問題處罰集體決策制度。為統一監管標準,保障項目交易服務,合肥市在市場主體行為監管、不良行為曝光、項目履約等方面不斷健全規章制度。建立了重大問題處罰集體決策制度,定期召開決策專題會議,2016年經“集中會審”處理的涉及違法違規問題的案件,無一例被行政復議和引起行政訴訟;舉行了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活動,將執法中的部分案件讓群眾公議員來“把關”,有效規范執法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確保權力行使陽光透明、廉潔。
二是建立“立體化”監管模式。合肥公管局建立了“標前+標中+標后”全程化和“體內+體外+社會”立體式的監管體系。實施全面的業績公示制度,對入庫會員企業、項目經理,招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實行網上公示,并將結果納入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市場秩序。此外,建立省內十六地市、南方十城市、西北五省市等區域合作組織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公共資源交易誠信體系建設在區域間的合作和聯建力度,推動建立“一地受罰,處處受制”的失信懲戒機制。
三是構建 “科技+制度”監管方式。合肥市公管局推行電子化招投標,實行網上報名和招標資料下載;以網上交易、電子競價、智能評標等信息化技術應用,實現內部操作的全記錄、交易信息的全公開、交易監管的全透明,屏蔽了人為干預的風險。此外,還對所有違法違規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在市公管局網、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市級信用平臺、市政府門戶網站同步發布失信“黑名單”,有效震懾市場主體。
四是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對所有違法違規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且廣泛使用信用記錄,將誠信狀況納入投標人資格評審內容,落實到預選承包商信用考核中,在“商務+技術+信用”三階段評標體系,將信用評價結果設置為評審指標。同時,廣泛使用信用記錄,對法院、檢察院、工商、稅務、財政五大系統產生的失信人均進行了中標限制。
二、合肥模式對桐城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啟迪
學習的目的全在于應用。通過學習,我們了解了合肥市在公共資源交易方面的許許多多的經驗和成就,深刻感受到了合肥理念和經驗,極大提升了我們服務科學發展的信心和勇氣。作為合肥經濟圈成員單位桐城市的干部,首要前提就是要結合實際、找出不足,面對機遇、一心一意謀發展,迎難而上,為實現桐城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一要思想再解放,切實增強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加快轉變思想觀念,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要按照全市“三干會”強調的:立足本職、胸懷全局,干實事、求實效,以只爭朝夕的精神,一門心思做事情,撲下身子創業績,切實服務好桐城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做到:服務最佳、流程最優、收費最低。
二要改革、創新力度再加大。要全面推進招投標全程電子化,積極與安慶市公管局對接,建立“六統一聯”(統一交易制度、服務標準、信息發布、交易文件、專家資源、信用管理,異地互聯)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行網上報名、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網上收退投標保證金、網上評標,切實提高招投標的監管水平。借鑒合肥采購“徽采商城”的采購模式,建立政府采購網上“背靠靠”競價系統。建立“標后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建立監管臺賬。加強與建設、財政、發改、審計、紀檢監察、公安、檢察院等多部門的配合,完善打擊圍標串標、假借資質聯動機制,進一步規范投標人行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建議,充分發揮社會民主監督作用,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實行監督,獨立提出監督意見,參與重大項目開標現場監督,不斷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實行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公示,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嚴格自律、誠實守信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用體系;加強對專家評委的考核管理,提高評標質量和水平。
三、兩點建議
一是建立桐城市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聯席會議機制。由市公管委牽頭組織,市監察局、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交易中心等部門參加,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程建設管理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對全市各類工程招投標過程、施工管理過程、變更簽證審批程序等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核查:項目經理、項目資金情況。市發改委、市重點辦、市財政局每年都要組織專項檢查,對工程建設項目實行現場核對,核對項目是否公開招標,核對項目是否按規范操作,核對資金是否挪用。此舉,將有效杜絕借掛靠資質和圍標、串標現象發生。
二是依法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工程建設監督管理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依法辦事,履行法定職責,強化監管手段,保證各類工程建設依規合法實施:
(一)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和施工現場管理,對工程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違規違章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二)財政部門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監督管理和項目資金撥付管理;
(三)審計部門負責對各類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有關職能部門履職情況,對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調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
(五)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負責對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六)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對合同履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新起點,再進發。下一步,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將以合肥模式為方向,以保障城市建設、規范建設市場、建設誠信社會作為工作重點,進一步深化鞏固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標準化服務,積極拓展交易范圍,打造規范監管體系,推進區域性誠信體系建設,為桐城“奮力進十強”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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