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關于對石油天然氣行業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7-08-29 |
發改運行〔2017〕145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7〕15號)等文件要求,加快推進石油天然氣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中央文明辦、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銀監會、證監會、能源局、海洋局等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石油天然氣行業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對石油天然氣行業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人 民 銀 行中 央 網 信 辦中 央 文 明 辦公 安 部財 政 部國 土 資 源 部環 境 保 護 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 通 運 輸 部商 務 部海 關 總 署稅 務 總 局工 商 總 局質 檢 總 局安全監管總局銀 監 會證 監 會國 家 能 源 局國 家 海 洋 局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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