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公共資源交易公開、公平、公正,懷遠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對招投標過各中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一是加大宣傳。利用縣政府網站、本系統網站和單位LED大屏等宣傳《招投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讓招投標各方了解法律、法規。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出臺《懷遠縣招標采購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懷遠縣招標采購投訴處理暫行辦法》《懷遠縣中介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懷遠縣招標采購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與披露管理辦法(修訂)》等規章制度,對各種違規行為進行了細化。
三是抓好落實。在具體工作中縣公共資源局不斷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對掛靠、圍標及串標等行為真抓實干,一經查實,將列入不良行為名單,限制其進入我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進行投標
截止2017年10月底,共查處交易過程中違法行為13起,對11家情節嚴重的家投標單位給予了不良行為記分處理,并分別作出6至24個月的市場禁入限制。對11家代理公司在代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其中對7家問題嚴重的代理公司一年內不接受進入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懷遠分中心開展中介服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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