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簡化流程,提高效率,針對美麗鄉村、扶貧攻堅等建設項目數量多、工程量小的特點,懷遠縣公管局按照市縣一體化要求,調整工作思路,規定預算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的工程建設類項目(包括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及裝飾裝修、安裝等各建設領域)按照《懷遠縣小型工程建設項目簡易發包辦法》(試行)進行搖號;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參照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蚌埠市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合理定價公開評審入圍抽取定標暫行辦法》的通知(蚌政辦〔2011〕133)號文件進行公開搖號。
進入分中心交易的小型工程項目采用以上兩種搖號方式進行招標的,一律采用全流程電子化進行,利用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一網運行系統進行內網申報,外網公告,專家評審,結果公示,全程公開,確保陽光操作,規范有序。
該辦法操作簡便,周期短,對提高招標工作效率,節約招投標成本效果明顯,受到了招投標人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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