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工程投標人需簽環保誠信承諾書 |
發布日期:2018-01-08 |
法制網訊 記者王家梁 見習記者王鶴霖 近日,貴州省貴陽市下發了《關于在貴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中開展保護生態文明施工誠信承諾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貴陽市區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法人(招標人),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作出誠信投標承諾,投標申請人未提交《環境保護誠信投標承諾函》的,將作無效投標處理。同時,投標申請人還要承諾嚴格遵守《貴陽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條例》、《加強貴陽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規定,如中標后,未能履行誠信投標承諾,或者未能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現象,在水源地、林地、濕地、耕地、綠地保護等各方面出現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除要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罰外,還將暫停參與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承接工程)活動,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復投標(承接工程)活動。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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