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強化標后監管 加大懲處力度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2018年3月16日重點工程項目調度會會議精神,切實強化建設主管部門職責,加大懲處力度,對《桐城市建設工程標后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工程合同約束條款作出修改:
一、進一步加強五大員崗位管理。嚴禁無證上崗、缺崗。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無證上崗或缺崗1人/次,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500元違約金。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違規操作的,每人每次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500元違約金。施工期間,發現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缺崗或違規操作累計達3人/次的,記不良行為記錄,公開曝光。
二、確保工程進度。重點工程項目每拖延1天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萬違約金,扣完為止,工期拖延達到1個月的,建設單位將有權終止合同,并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將該企業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清除出桐城建設市場,公開曝光。
三、嚴格執行總包責任制,杜絕非法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增加合同條款,明確非法轉包,借、掛靠資質行為一經查實,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前期施工所有支出一律不予結算。
(市公管局 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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